商品若因本身瑕疵申請換貨者,請務必詳細拍照記錄(外箱/宅配單/瑕疪/總商品數量),並於簽收日起三日內通知客服人員處理。
七日計算方式:於商品簽收後隔日始計為第一天。(即使是由管理員、大樓收發或委託親友簽收者,仍屬簽收喔!)
七日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僅為檢視商品是否有瑕疪,如物品經拆封使用可能會影響您的退換貨權益,故需辦理退換貨時請勿拆封並保持商品送達時之原狀。
1. 總保存期限低於七天(含)/易腐敗商品(如:蛋糕、手工餅類等。)
2. 節日性商品
3. 客製化商品(依您需求製作完成)
於七天鑑賞期內,若您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以致於商品有破損、磨損、刮傷、沾染汙漬…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之情形時,都可能會影響您退換貨之權利。